驳斥所谓的“怨气冲天的公民,你为国家做过什么?”
模仿“加爵的锤”的辩论方法,反驳所谓的“怨气冲天的公民,你为国家做过什么?”
首先说这题目:“怒气冲天的公民,你为国家做过什么?”这句话起源自肯尼迪的名言“不要问国家为你做了什么?要问你为国家做了什么?”,肯尼迪提到这句话的演讲是在他的总统就职典礼上。在这次演讲中(全文我将作为补充发在回帖里)呼吁美国国民能支持美国政府对tyranny, poverty, disease, and war(暴政专制,贫穷,疾病和战争)的反对政策,他意在告诉国民,这个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国民如果没有自由,暴政专制横行,而美国不去帮助那些人获得自由,那些暴政专制迟早会跟传染病一样影响到美国国民的自由和人权。
肯尼迪在这个就职演讲中,还有一个重要的主题就是软硬齐下劝说那些专制独裁国家放弃暴政专制,把自由还给国民,让世界得以和平;同时给那些站在民主自由阵线的国家打气,坚持民主自由,坚信民主自由将普照大地。
肯尼迪在原文中,还有一点就是呼吁全世界的人一起,为了自由而奋斗,他说:“我的全世界同胞们,不要问美国能帮你们做什么,要问你们为了人类的自由做了什么。”
其实紧跟着“不要问国家为你做了什么,而问你为国家做了什么”的是“不要问美国为你做了什么,问你为人类自由做了什么”,这是一个排比句式:前一句是给美国人,后一句是给全人类。
问题就出在这里,我们的某些网民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转的那个帖子断章取义地只提前一句,后一句就没了!把一个呼吁自由的演讲变成了……哈哈,真不知道这是什么居心呀?
再说公民,中国现在有公民吗?记得杨奎松先生在今年7月28日南方周末之第30版阅读栏目中的“访谈录”中说道:“近代以来的民族国家是什么?是NATION STATE,也就是所谓的“国民国家”,即是建立在“天赋人权”和“主权在民”的基础上的国家。在这种国家里面,每一个达到法定年龄的共和国国民,不仅享有前所未有的自由权,而且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他们可以定期通过选票来决定谁来代表他们行使管理国家和服务国民的权力。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民族”才具有实质的意义。因为,它是由那些与国家的前途命运紧密地联系起来的,一个个享有平等的权利与义务的国民集合而成的。因此,我们今天所高唱的“爱国主义”的口号,不是诞生在中世纪的罗马帝国时代,也不是诞生在工业革命初期的英国,而是诞生在法国大革命期间。为什么?因为只有这个时候人民才会相信,这个国家的命运与他们自己的命运息息相关,从而也才会有所谓的“爱国主义”产生出来。如果当时的法国仍旧是路易十六的国家,法国人那时还会那样热血澎湃地去投身于爱国的战争吗?当然不会。”
请注意了,从各个方面来说中国目前都不时一个“国民国家”,而不是“国民国家”就没有所谓的“公民”,中国人现在不仅没有“公民权”,充其量只是一群被圈养起来的猪(当然了,有一些人是统治这个猪群的,所以他们不在猪栏之内)。
一个国家没有公民,你却非要对着这个国家的被统治者喊话说:“你为国家做过什么?”这是在愚弄那些没有“公民权”的猪呢,还是在侮辱你自己的智慧?
我上面说了这么多,只是为了证明所谓的“怨气冲天的公民,你为国家做过什么?”一文的标题就充满了荒谬和欺骗性,那么这个文章的内容方面由于建立在一种错误的理论基础上,其实根本就不值得一驳了,很明显了,这个文章是为专制独裁涂脂抹粉的。
不过为了彻底揭露这个文章的愚弄性和反动性,我觉得有必要模仿“加爵的锤”反驳“和谐社会”所转文章“遵守”游戏规则”是民主的前提”那样,有选择性地驳斥其文章中的歪理。
我今天驳斥的这个文章和锤子驳斥的文章,都属于一种借用民主国家的基本原则性尝试,进行断章取义的选择,并按照美化独裁专制的需要进行歪曲,推出所谓的理论。
锥子驳斥的文章中的要旨是“遵守”游戏规则”是民主的前提”,那个文章只字不提这“游戏规则”是否民主、是否强加于国民头上逼迫国民去接受承认,却一味地宣扬什么“遵守”,其旨意是很阴险的。
我驳斥的这个文章通篇,它首先故意把国家和政权的概念故意混淆了,用“国家”两个字替换掉了其真正要说的“政权”。他所说的“你为国家做过什么?”,其真是意图是“你为政权做过什么?”
原文:我们在怨恨国家的同时,能否扪心自问自己为国家作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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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斥:其实我们都是爱国的,我们怨恨的是专制独裁无能、不顾百姓死活、只知剥削榨取的一些既得利益团体。这个团体是谁,就不用我再点名说出来了吧?
原文:人家欧美国家民主化200多年,甚至400年了,况且,人家老祖宗就非常重视民主。而我们的老祖宗只有李世民说过;君王是船,老百姓是水,水可载舟,也可覆舟。但只是说说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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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斥:看来写这个文章的人只顾学马列,忘记学国文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样具有先见之明的至理名言是谁说的?怎么会“只有李世民”呢?
原文:我们国家在不断努力改善人民的生活环境,以人为本正在进行,物权法等一系列人情味很浓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这些相信大家可以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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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斥:物权法确实是公布了,但是侵犯人民物权的违法行政行为减少了吗?被依法处置了吗?从城市拆迁、到陕北油田,多少人以所谓的“国家利益”侵犯人民权益?
再说,中国的物权法保护的其实是权贵的利益,把他们的非法资产通过这个法律合法化,这点在制定物权法的时候就曾有许多法学专家、有志之士强烈反对,但是最后却通过了这部法律,请问这样不得民心不被人民接受的法律被通过了又有什么实质作用呢?
原文:我们的公民自己的民主法制意识就很查,一边抱怨自己的国家法制差,一边自己不学法、知法、守法。经常看到受了什么委屈不是依法维权,而是找官员、找政府不断上访,围堵政府门、阻断交通,以自己的违法对待别人的违法,自己受的委屈让其他无辜者承担,堵门、断路其实就是违法犯罪行为,限制了别人的人身自由和通行权,还妨害了其他公务。让许多事因你的违法而耽误。就说旧城改造,你完全可以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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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斥:这句话实在是懒得反驳你,不过看你写这么辛苦,我就问你一句:“太石村的事情你应该知道了吗?到底是什么人不按照法律做事,到底是谁干预了司法,到底是谁没有司法意识?”
国民依法维权都遭到如此的打击压制,你这不是逼人造反吗?前面温总理家宝同志刚对国际传媒说支持村民民主自治,后面基层就给自己国内的人民来个打击压制村民民主自治。是谁他妈的这么不要脸地还说什么“我国人民民主法制意识差?”
原文:有些公民言必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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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斥:是谁这么不要脸地断章取义肯尼迪的名言,难道肯尼迪不是美国的总统了?你能言必美国,人们就不能说美国?
原文: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抱怨自己的母亲、自己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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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斥:还是在偷换概念,故意把国家和政党搅和在一起。
原文:1965年的日本由于战争的创伤比我们穷,可是人家抓住了世界经济发展的机遇成为世界经济强国,我们却进行了10年文化大革命,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为什么日本人民可以起诉首相,而我们对专制俯首称臣,情有独衷,难道这不是我们意识形态的差距?我们为什么不敢对专制说不?这是我们民族的悲哀!这是我们每个人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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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这是我唯一能支持的几句,也是这个文章中为数不多的还算是人话的文字。
原文:现在,国家给我们广泛的民主,[驳斥,是的是的,但是只在宪法上呢。]我们自己不能当家做主人,[驳斥:是谁剥夺了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力呢?]却在不停的抱怨国家,漫骂国家[驳斥:还是在偷换概念,故意把国家和某利益团体搅和在一起],这不是我们的悲哀又是什么?[支持:绝对是一个悲哀啊!!]我们为什么不能对国家的政治经济建设出谋划策呢?[驳斥:多少人在出谋划策呀,但是为什么把出谋划策的人都抓到监狱里去了?大家出的谋、划的策怎么也不见某利益团体接受呢?]对照发达国家的人民难道我们不汗颜吗?[驳斥:对照发达国家的政权,某政权汗颜了吗?]我们自己为什么不能靠劳动改变自己的命运呢?[驳斥:就是就是,为什么呀?劳动成果都被谁拿去了?税这么高,费这么多,却不能调剂人民的贫富差距,治不起病,买不起房子,上不起学,……人民缴纳的税费都被狗吃了?]我们为什么不用我们的实际行动推及国家的政治进步呢?[驳斥:推动国家政治进步只是国民的事么?如果国民都已经推动了,而某利益团体却非要不顾国民反对、坚持强奸民意、不进行政治改革,这中国的政治怎么进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