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关于同意湖南电视台举办《超级女声》活动的批复
近日,国家广电总局向湖南省广播电视局印发《广电总局关于同意湖南电视台举办<超级女声>活动的批复》,《批复》指出,你局关于湖南电视台举办2006年《超级女声》、《超级男声》活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湖南电视台举办《超级女声》活动,暂不批准举办《超级男声》活动。为进一步办好2006年《超级女声》活动,现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举办《超级女声》活动,要积极体现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三贴近原则,坚持以社会效益为主,做到积极向上、健康高雅、愉悦身心、陶冶情操。要引导广大青少年认真学习、立志成才、报效祖国、全面提高自身素质、正确对待赛事活动。
二、湖南省广播电视局要对《超级女声》活动切实负起管理责任,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强未成年人教育及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当前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对《超级女声》的活动内容、赛事环节、节目播出、广告招商、对外新闻发布等加强管理和监督,密切关注有关《超级女声》的社会舆论,及时解决和调整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偏差,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湖南电视台要始终坚持媒体的党性原则,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超级女声》的活动要设计一些公益性内容,参赛曲目要积极健康,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对《超级女声》的宣传推介,要遵守宣传纪律,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使活动健康有益地顺利开展,防止负面效应。
四、赛事活动的评选过程、评选标准、赛事规则都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防止出现商业欺诈、商业贿赂,活动不设奖金奖品。要以短信投票与评委打分相结合的方式产生选手名次。
五、分赛区设置保持去年5个城市的规模,不再扩大。
六、举办活动要制定选手参赛标准,参赛选手年龄必须在18周岁以上,参赛选手的台风、语言、发型、饰品、服装要符合大众审美观念,不能低级媚俗。
七、要认真选好评委,评委要具有权威性、专业性及良好的艺德和广泛的社会影响。评委点评要实事求是、平等善意,不搞不切实际的吹捧,不搞令参赛选手难堪的责难,不以非理性的褒贬来取代知识性的引导,不能把评委岗位作为自我表现、包装炒作、借机成名的舞台。
八、节目主持人要积极引导选手健康高雅地参与歌唱表演。节目主持人的着装、发型、语言以及整体风格都要符合大众的欣赏习惯和审美情趣。
九、湖南卫视和合作电视台对《超级女声》赛事活动实行延时播出,确保不出任何问题。对分赛区活动的播出要控制总量,并不得在当地省级卫视播出。
十、播出的节目要有利于促进全民族的文化道德修养,力戒庸俗、低俗的现象,不能为追求收视率和轰动效应而迎合少数观众的猎奇心理、审丑心态。活动中主持人和播出现场不得有引导观众支持某个选手的行为活动,对歌迷形成的派别不得宣传炒作和在电视画面上渲染。选手、歌迷、亲友、主持人在活动中的不当表现,要及时删除。拿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十一、请湖南省广播电视局收到本批复后将活动细则上报总局。
超级女声,张冠李戴
终于结束了,姚明他弟弟拿了张惠妹她妹妹的冠军。
一切以短信做主,主办各方把责任推脱掉了。
比赛完了之后,无数的人在各个网站上发帖子表达自己的感情。
在新浪、网易……在天涯、猫扑……在百度、在google的groups里……
不管怎么说,她们都是我们这些平民的姐妹。尤其是宇春弟弟、靓颖妹妹都是社会中底层的人,我们见证了这些孩子的一个成长历程。很感动。她们都是很优秀的,能够走到这步,看看那天文数字般的短信投票量,就不再埋怨什么了。
这是我们这些平民用自己的手机为自己的姐妹进行的选举,虽然游戏规则有点不是很科学,但是至少这也是一个民主的选择。
睡觉。安。
我对Web2.0的看法
Posted by 左 手 on 六月 7, 2006 · 发表评论
荣明先生说,谈谈你对web2.0的认识吧。那天我在talk上遇到他 的时候,他这么说。 :”我在一家还是web0.9的地方上班。” 。这无疑给我的这个答辩增加了不少难度。 ,把握不住网络发展之趋势,因此这样的人力资源也就不值钱 ;而要写出自己的东西来,这无疑难度很高,2005年 ,全球网络业者都在侃这个话题,大佬们小佬们把这根菜都咂摸完了 ,我不如就把我前几天写的一个Blog推广文案放上来吧——《从超女到胡戈再到郭德纲》
荣明先生还说,他在一家web2.0的公司上班。我不无惭愧地说
我觉得自己比荣明先生落后了1.1个web,这使得我写这个文章有点”平地抠饼、临渊羡鱼”的感觉。
web2.0炒了这么久了,在网上无论用那个搜索引擎查找一下的话,都可以找出一堆的各色谈论
要写不出自己的东西来,说明自己对此的认识不够深刻,体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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